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,现将 2023 年下半年职称确认、转评、认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申报人员按照《四川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确认、转评、认定和聘任实施办法》进行分类申报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个人申报(11月28日-12月1日)
确认初级职称的教职工无需提交确认申报表,由职改办根据教职工实际情况统一发文确认初级职称。符合转评、认定条件的教职工填写职称转评、认定申报表(附表 1-4),按规定备齐学历、资历等申报材料,将申报材料交所在单位。
(二)单位推荐(12月2日-12月4日)
各申报人所在单位、部门考核推荐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初审,并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、学术道德、师德师风、工作态度、能力、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查和审核,签署推荐意见,汇总申报材料交职改办。
(三)职改办审核及师德师风考察(12月5日-12月7日)
职改办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确认、转评、认定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,党群工作部对申报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,职改办汇总审核情况面向全校公示3天。
(四)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
公示无异议的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生效。
(五)发文、颁证、备案
正式发文、颁发资格证书,并按规定向四川省教育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。
三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申报表统一为 A4 规格双面打印,所有材料印章均为红色。申报表一式两份,均需张贴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照片。
(二)提交材料复印件统一为 A4 规格单面复印并与申报表装订成册,复印件须加盖审验章并由审验人签名。
(三)提交材料统一用指定的 A4 规格牛皮纸档案袋妥为包装,每人一袋(各单位按预报名数量在人力资源处领取)。
(四)申报材料审查
转评、认定教师系列人员的基础材料(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高校教师资格证)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,其他用于转评、认定的职称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。
四、其他相关事项
(一)未尽事宜请向职改办咨询,职改办不能答复的,提交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明确后予以答复。
(二)联系人:周璇,电话:028-87953900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(请至OA下载):
1.四川工商学院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(转评)
2.四川工商学院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(认定)
3.四川工商学院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(转评)
4.四川工商学院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(认定)
四川工商学院
2023 年 11 月 28 日